English
中蒙签署发表建交70周年纪念活动计划
2019-04-28 08:59

  2019年4月25日,在国家主席习近平和蒙古总统巴特图勒嘎的见证下,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同蒙古外长朝格特巴特尔签署《中蒙建交70周年纪念活动计划》。计划全文如下:

  为进一步推动中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,不断深化各 领域交流合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蒙古国政府关 于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同蒙古国建立外交关系70周年的谅 解备忘录》精神,中蒙两国商定在2019年举行一系列建交70 周年纪念活动。

  一、政治领域

  (一)中蒙两国元首、总理、议长、外长分别在建交70 周年纪念日互致贺电。

  (二)蒙古总统对华进行国事访问。

  (三)请一位中国领导人访蒙。

  (四)双方分别举办庆祝中蒙建交70周年招待会。

  (五)双方分别举办《中蒙友好合作关系条约》修订25

  周年招待会。

  (六)全国人大代表团赴蒙与蒙方共同举行中蒙议会交流机制第三次会议。

  (七)蒙古外长访华。

  (八)举行中蒙外交部门战略对话。

  (九)实施两国外交部2019—2020年合作计划,分别组织两国前外交官、青年外交官互访。

  (十)开展两国执法部门间高层往来和交流互访。

  (十一)开展双方政党间交流互访。

  (十二)开展防务部门和军队髙层访问、联演联训合作 和边防交流。

  (十三)在蒙古举行博鳌亚洲论坛相关活动。

  (十四)两国大使分别在当地媒体发表纪念两国建交70周年署名文章。

  (十五)中蒙历任驻对方国家大使互访并出版使节画册。

  (十六)相互举办关于中蒙关系与合作的学术会议。

  (十七)解决蒙古在上海设立总领馆、在满洲里设立领

  事馆事宜。

  二、经贸领域

  (十八)举办第三届中蒙博览会。

  (十九)签署中蒙二连浩特-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政府

  间协议。

  (二十)继续推进中蒙自贸区联合可研工作。

  (二十一)双方将共同努力,做好贷款申请及审批工作,争取早日签署乌兰巴托污水处理厂项目贷款协议并动工建设。

  (二十二)举行援蒙学校一期、二期项目竣工典礼。

  (二十三)举行援蒙残疾儿童发展中心竣工典礼。

  (二十四)签署援蒙1008户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换文 并推动项目尽快开工。

  (二十五)举行乌兰巴托至曼德勒戈壁输变电路项目竣工典礼。

  (二十六)举行乌兰巴托新机场髙速公路项目竣工典礼。

  (二十七)举行乌兰巴托跨图拉河两座钢筋混凝土桥项目竣工典礼。

  (二十八)举行陶森庆格勒至乌里雅苏台方向67公里公路项目启动仪式。

  (二十九)举行那来哈20.9公里公路开工仪式。

  (三十)邀请蒙方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并举行相关经贸活动。

  三、人文领域

  (三十一)举行中蒙人文交流共同委员会第二次会议。

  (三十二)举办中蒙新闻论坛。

  (三十三)组织中蒙记者互访。

  (三十四)组织中蒙青年代表团互访。

  (三十五)双方互办电影日活动。

  (三十六)在蒙举办中蒙联合春晚及欢乐春节系列活动。

  (三十七)支持两国文艺机构举办联合演出及联合创作作品。

  (三十八)在蒙举办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》第一卷和《摆脱贫困》西里尔蒙古文版首发式暨中蒙治国理政研讨会。

  (三十九)中方支持蒙古汉学家和友好人士在蒙举行关 于中国援助蒙古的回忆录或书籍的首发式。

  (四十)在蒙举办《我们知道和不知道的中蒙友谊》、 《70周年的70个历史》图书发行仪式。

  (四十一)蒙方“蒙古经济报”等报刊杂志出版纪念中蒙建交70周年专刊。

  (四十二)翻译70位中国作家的70篇小说。

  (四十三)在蒙举办纪念中蒙建交70周年大型图片展。

  (四十四)开展两国友好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。

  (四十五)两国作家协会开展交流互访,相互翻译对方文学作品。

  (四十六)双方发行中蒙建交70周年纪念邮票或信封。

  (四十七)举办以“中蒙友好春风吹绿草原”为主题的蒙古地方省份媒体代表团访华活动。

  (四十八)在两国大学生中举办以“我知道的中国”、“我知道的蒙古”等中蒙关系为主题的论文、诗歌比赛及图片展。

  (四十九)支持两国博物馆开展交流合作。

  四、地方交往

  (五十)进一步加强两国友好省市间交流合作并推动建立新的友好省市关系。

  (五十一)北京市代表团访蒙并在乌兰巴托举行“北京日”活动。

  (五十二)蒙古国政府、首都、地方等代表团访问内蒙古自治区,邀请内蒙古自治区领导访蒙。

  (五十三)组织蒙古和内蒙古自治区师生互访交流活动。

  (五十四)邀请100名蒙古记者及媒体人员赴内蒙古开 展联合釆访、培训、考察等交流活动。

  (五十五)组织中蒙医专家赴蒙开展义诊,提供优惠医

  疗服务,开展“一带一路·光明行”蒙古行动项目。

  (五十六)分批组织蒙方350名牧民到内蒙古自治区参观考察。

  (五十七)举办“万里茶道”国际旅游活动。

  (五十八)对蒙400名学员进行职业技术培训,为蒙古 培养紧缺技术人才。

  (五十九)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蒙古交流互访活动。

  (六十)举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蒙古外交部定期工作组会议。

  (六十一)邀请蒙方参加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行的亚 欧博览会,并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蒙古经济论坛。

  (六十二)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文艺、体育团队赴蒙参加文化体育类交流活动,邀请蒙古团队来疆交流参赛。

  (六十三)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蒙西部省区地方间经贸合作等各项机制。

  (六十四)建立卫生人才双向培养项目,加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蒙医同蒙古传统医学之间交流借鉴。

  (六十五)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蒙古开展旅游业合作。

  (六十六)在天津同乌兰巴托友城框架内,邀请蒙古50-l00名青年访问天津。

  (六十七)邀请天津市医生代表团赴蒙交流。

  (六十八)向蒙古政党提供5个奖学金名额,欢迎相关政党选派优秀青年干部赴天津攻读本科学位。

  (六十九)天津市同蒙古在乌兰巴托市开展基础设施、农业等领域合作。

  (七十)邀请蒙方参加吉林省长春市举办的东北亚博览会。

  两国政府己通过的但未列入本计划的其他各项活动,双方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通过外交渠道确定并加以落实。

  本计划于2019年4月25日在北京签署,一式两份,每份均用中蒙两种文字写成,中蒙两种文本同等作准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

蒙古国代表外交部长 

王毅(签字)

达木丁·朝格特巴特尔(签字)

 

推荐给朋友:   
全文打印       打印文字稿